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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商标撤三,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已注册但连续三年以上未实际使用的商标。以下是针对甘肃地区(实际流程全国一致)的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的详细说明:
一、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撤三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撤销的理由及事实依据。
证据材料:如被申请商标近三年的使用情况证据(若无使用,则无需提供),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通过其官方网站在线提交)。
3. 受理与审查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通过形式审查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持有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商标近三年的使用证据。
4. 证据交换与答辩
商标持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商标的使用证据。如申请人对被提交的证据有异议,可进行质证或提交反驳证据。
5. 决定下发
商标局在综合评估各方证据后,将作出是否撤销该商标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及商标持有人下发《撤销决定》或《维持决定》。
二、费用
官费:目前,针对商标撤三申请的官费标准为每类别500元人民币。请注意,此费用可能随国家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建议在提交申请前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注意事项
在申请前,应充分调查被申请商标的使用情况,确保申请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撤三政策的最新动态,以免因政策变化影响申请进程。
如需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具体金额需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甘肃地区的商标撤三申请流程遵循全国统一的程序,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的官费。同时,也需留意可能存在的政策更新和费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