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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标注销流程及费用指南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因某种原因不再需要该商标时,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以终止该商标的法律效力的过程。在山东地区,商标注销的流程与全国其他地区保持一致,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及费用说明:
一、流程
1. 准备材料
注销申请书:需填写清晰、准确,说明注销的原因及请求。
身份证明:提供商标注册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
商标注册证书:提供需注销的商标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适用):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注销手续,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其指定的受理窗口/网上服务平台。
注意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被退回或延误。
3. 审核
商标局在收到注销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注销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审核通过,商标局将进行后续处理;如有需要补充材料或更正的情况,将通知申请人。
4. 注销公告
商标局在完成审核并决定注销该商标后,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为一定期限(具体期限根据商标局规定)。
公告期内,任何第三方如对该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向商标局提出。
5. 注销完成
公告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商标局将正式注销该商标,并下发注销证明文件。
二、费用
关于商标注销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商标注销申请不收取官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标注销过程中涉及其他服务(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要加急处理等),则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服务费用。
官费:目前,商标注销的官费为零,即无需向商标局缴纳任何费用。
代理费(如适用):如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则需向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因代理机构而异,申请人应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办理时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发布的政策、规定及收费标准为准。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终止商标法律效力的正式程序,建议在进行商标注销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