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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标异议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引言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认为该商标与自己在先权利冲突或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该商标注册。江苏地区的商标异议流程与全国其他地区保持一致,但具体细节和费用方面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商标异议的流程及费用情况。
二、江苏商标异议流程
1. 异议申请提交
异议人需在商标公告期(一般为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明确表述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和证据清单。
2. 被异议人答辩
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后,会向被异议人(即商标注册申请人)转送异议申请书副本,并通知其在收到之日起30天内提交答辩材料。被异议人应积极准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 商标局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双方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双方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等。商标局将基于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4. 后续程序(如有必要)
若异议双方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程序将重新评估商标异议的相关事实和证据。
三、江苏商标异议费用
1. 异议申请费
商标异议申请的费用是向商标局缴纳的官方费用。根据目前的规定,全国统一的异议申请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为参考,具体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告为准)。
2. 代理费(如有)
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选择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处理商标异议事宜,还需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因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市场定价等因素而异,一般在15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不等。请注意,此费用并非官方费用,而是由代理机构自行设定的。
四、注意事项
异议申请应在商标公告期内及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异议双方应认真准备证据材料,确保异议理由充分、事实清晰。
代理机构的选择应谨慎,建议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
异议程序可能涉及法律诉讼,建议异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支持。
五、结语
商标异议是维护商标权利、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机制。在江苏地区,商标异议的流程与全国其他地区保持一致,但具体细节和费用方面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希望本文能够为异议双方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帮助双方顺利完成商标异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