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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45类法律商标的注销时,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一系列的资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以下是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
一、注销申请书
内容要求:注销申请书应详细填写,包括申请注销的商标信息、申请人信息以及注销的具体原因等。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确保内容清晰、准确。
注意事项:申请部分注销的,还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身份证明文件
直接办理:申请人应附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同时,如果申请人非商标注册人本人,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除应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上代理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
原件提交:申请人应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如果因故无法交回原件,应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文件
共有商标注销:如果商标为共有商标,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并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文件。
变更证明:如果申请人的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不一致,应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五、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和准备资料时,应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申请被驳回。
联系方式: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商标局在审核过程中与申请人联系。
费用问题:商标注销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
综上所述,办理45类法律商标的注销需要准备详细的注销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原件(或无法交回的原因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人应确保所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商标局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