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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类通讯传媒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流程
1.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认为已注册的38类通讯传媒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需提交书面无效宣告请求书,明确无效宣告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形式审查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请求书格式是否正确,证据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缴纳了无效宣告请求费等。
若形式审查通过,则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若未通过,则通知请求人补正或不予受理。
3.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分析请求人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等。
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补充材料或进行口头审理。
4. 做出裁定
在全面审查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裁定,宣告商标权无效、部分无效或维持商标权有效。
裁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公告于商标局官方网站。
5. 司法救济(如适用)
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二、费用
1. 无效宣告请求费
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时,需缴纳一定的请求费。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商标局的规定执行,并可能随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2. 代理服务费(如适用)
若请求人选择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处理无效宣告事宜,还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因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专业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异,需双方协商确定。
3. 补充材料或口头审理费用(如适用)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若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补充材料或进行口头审理,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 司法救济费用(如适用)
若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需根据法院的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注意事项:
以上费用仅为参考,具体金额以商标局或法院的最新规定为准。
请求人在准备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充分考虑费用因素,并合理预算。
为确保无效宣告请求的顺利进行,建议请求人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或代理机构,了解相关流程和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