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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李开了一家服装店,他不仅支付了员工工资,还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小李的这些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可以扣除的。此外,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不能扣除的。
二、小张经营一家小吃店,他经常用店铺的收入为自己和家人支付生活费,这部分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不能扣除。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此外,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三、小陈开了一家咖啡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去年出现了亏损,亏损是否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弥补?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小陈去年的亏损可以在未来五年内逐年弥补,但不能无限期结转。
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