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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这种行为会直接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申报不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不真实或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这也是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的重要因素。
欠缴税款: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以及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会导致纳税信用等级严重下降。
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同样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虚开、私自印制、变造、擅自销毁发票,以及非法代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都会严重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等行为,同样会对纳税信用等级产生负面影响。
提供虚假资料:向税务机关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税款减免等行为。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这种行为同样会对纳税信用等级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