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琼中注册公司时,章程中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可参考以下内容:
- 股东权利:
- 财产权: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公司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
- 经营管理权: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 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缴付合理费用后,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 股东义务:
- 出资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 遵守章程: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 其他义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章程还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权利义务作出特别约定,如限制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