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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问题2:2027年底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3%征收率的业务能享受优惠吗?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干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问题3:个体工商户可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2规定: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问题4: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问题5: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营业账簿的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如果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没有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的,则无需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