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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受到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驰名商标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若他人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先于冲突权利使用保护:
未注册商标必须先于冲突权利在中国境内作为商标使用,且已具有一定影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
满足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情形: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必须是为了识别商品来源,并已在实际使用中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著作权法保护:
如果未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如美术字、图案等)具有独创性,可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专利法保护:
若未注册商标的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从而获得《专利法》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对于未注册商标,若他人恶意抢注或仿冒,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原使用者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权。
这些保护情形的存在,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商标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和范围相对有限,建议商标使用人尽早进行商标注册,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