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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注册公司分立所需手续如下:
1. 内部决策
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需制定分立方案,并提交股东会讨论。
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对分立方案进行表决,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财产分割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明确财产分割方案。
3. 通知债权人
通知及公告:公司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 办理登记手续
审批:特定类型公司(如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需经主管部门审批。
登记:派生分立需办理原公司变更登记和新公司设立登记;新设分立需办理原公司注销登记和新公司设立登记。
5. 后续事项
税务登记变更:分立后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化的,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人员安置: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职工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手续需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分立过程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