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注册公司房地产行业注册需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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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09:23:12
企业设立基本条件
-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需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
-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与已注册公司重名,且要包含“房地产”相关字样。组织机构的设置要符合《公司法》规定。
- 有公司住所:一般要求是商业用房,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房地产行业特殊条件
- 资质条件
- 暂定资质: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可取得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 正式资质:企业在暂定资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可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不同等级资质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年限、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面积、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等方面有不同要求。如一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等。
- 专业人员要求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定数量,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规定人数,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 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 资金要求
- 注册资本需达到一定标准,虽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但实际运营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有一定规模的资金。比如申请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申请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及资金安排。
其他条件
- 前置审批:可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如发改委的项目立项批复、规划部门的项目规划许可等。
- 信用要求: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