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注册公司名称选择需遵循以下限制:
- 唯一性:名称需在临高县辖区内与已登记的同行业公司名称不重复、不近似。
- 构成规范:需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如“临高XX科技有限公司”),字号需2个以上汉字。
- 禁止内容:
- 不得含“中国”“中华”“国家”等国家级字样(国务院批准除外)。
- 不得使用可能误导公众的词汇(如“集团”“控股”等,无对应资质时)。
- 禁止含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如淫秽、暴力、歧视性词汇)。
- 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党政军机关名称及部队番号。
- 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繁体字或异体字。
- 其他限制:名称需与经营范围匹配,且不得与被吊销、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建议提前准备3-5个备选名称,通过“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核名,确保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