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受法律保护,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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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即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即便未注册,也受法律特殊保护,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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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于冲突权利使用保护:
- 未注册商标若先于冲突权利在中国境内作为商标使用,并已具有一定影响,则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不受他人注册商标权的限制。
- 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已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且具有一定影响,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主张在先使用权,禁止他人抢注或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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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
- 若未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如美术字、图案等)具有独创性,则可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未注册为商标,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设计也构成侵权。
此外,未注册商标虽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作为商业标识经过使用具有一定影响时,可防止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恶意抢注、仿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