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1.颜色商标类型与要求
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及以上颜色按特定比例、顺序组合构成保护范围限于颜色组合本身(如橘色+奶油色用于起重机)
指定颜色商标:在普通文字/图形商标上指定颜色(如红色文字商标),保护范围包含颜色及设计元素。
固有显著性:颜色组合需突破“装饰性”认知,如通过独特排列或行业罕见组合体现区分性。
获得显著性:若颜色组合缺乏固有显著性,需提交长期使用证据证明其与商品/服务来源建立稳定联系。
2.申请材料准备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准备着色图样及黑白稿,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在申请书“商标说明”栏说明颜色名称、色号及使用方式。
3.提交申请
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线上提交,或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各地商标受理窗口线下提交。
4.形式审查
商标局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不符合要求会通知补正。
5.实质审查
审查颜色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合法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
6.初步审定公告
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进入3个月公告期,任何人可提出异议。
7.注册公告
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