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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注册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数量要求遵循中国《公司法》基本框架,但结合自贸港政策有特殊灵活安排,具体如下:
一、股东数量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
数量范围:1~50人(自然人或法人均可)
海南特色:
允许全外资股东(负面清单外行业)
港澳台自然人股东可凭通行证直接登记(无需公证)
(2)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2~200人(上市后股东数不限)
海南突破:
QFLP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可申请突破200人限制
三亚中央商务区试点"私募股权众筹"放宽至500人
(3)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GP):至少1人(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LP):1人以上(海南QFLP基金LP可不设上限)
(4)个人独资企业
仅限1人:必须为自然人(不可为法人)
海南税收优势:可享受个税15%封顶政策
二、董事数量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
标准配置:
董事会:3~13人
简化模式:可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执行董事
海南便利:
允许外籍董事远程履职(需备案)
重点园区企业可"董事兼任"(如1人兼任多家关联公司董事)
(2)股份有限公司
强制要求:董事会5~19人
海南创新:
允许设立"双国籍董事会"(中外董事混合)
上市公司可设独立董事席位(需符合证监会规定)
(3)外资企业特别规定
董事国籍:可全部为外籍(但需指定1名境内联系人)
居住要求:海南自贸港取消董事境内居住时间限制
三、海南政策特殊要点
实质性经营审查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证明董事/高管在海南实际履职(如社保记录、办公场地)
QFLP基金架构
境外投资者--QFLP通道--LP不限人数--投资--海南项目公司
公务员兼职例外
科研人员经审批可兼任海南科技型企业董事(需报备)
四、避坑指南
股东超额解决方案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海南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
外籍董事合规要点
需提供经认证的护照翻译件
线上董事会决议需公证
空壳公司风险
海南加强监管,建议至少1名常驻董事(配合社保缴纳)
最新政策:2024年起,海南试点"代持股东备案制",允许隐名股东合法化登记(需公证协议)。建议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预审系统自动校验人数合规性,或咨询重点园区招商部门(如海口复兴城提供免费架构设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