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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准备《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需附送中文译本。
提交申请
可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或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委托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缴纳费用
纸质申请官费450元/类,电子申请400元/类,宽展期内需额外缴纳250元/类延迟费。
等待审查
商标局一般1-2个月完成审查,材料齐全无异常则予以核准,若有补正或异议可能延长至3-6个月。
领取证明
核准后发放《商标续展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
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若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需先完成变更再续展。
禁止情形:自行改变商标图形/文字或扩大使用范围可能导致续展失败。
宽展风险:超宽展期未办理将直接注销商标。
商标续展需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宽展期为6个月,逾期未续展商标将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