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增值税中农产品的范围和适用税率

阅读:19 2025-09-10 09:28:02 来源:上海税务

一、哪些属于农产品,适用9%税率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业。具体征税范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常见误区:经过简单的加工产品,不属于农产品

纠正并不是,部分简单的加工产品仍属于农产品(适用9%税率)。

举例: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注意:天然橡胶属于天然树脂的一种,是农产品。

三、这些货物不属于农产品,适用13%税率

举例: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都不在农产品的范围内。各种蔬菜罐头、水果罐头、肉类罐头等,均不属于农产品。中成药不属于农产品。

四、部分涉农增值税免税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3.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4.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6.采取“公司十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7.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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