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注册时不能与哪些名称冲突?

阅读:15 2025-10-09 09:15:33

一、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

完全相同: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完全一致(如“瑞兴科技有限公司”与“瑞兴科技有限公司”)。

字号相同但行业表述不同但含义相同:例如“万青地产有限公司”与“万青房地产有限公司”(“地产”与“房地产”属同一行业)。

字号字音相同或字形相近

行业表述相同或近似

二、禁用内容类名称

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名称

欺骗或误导公众的名称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非法组织名称、宗教色彩词汇等。

违规使用特定称谓:未经授权使用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等。

三、近似名称(易导致混淆)

字号读音或字形近似

行业表述模糊或跨类近似: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但包含同行业字号。

字号包含或被包含

四、其他限制类

名称冠以“中国”“中华”等字词:需国务院批准或为全国性公司,否则不得使用。

名称结构不规范:缺少行政区划、行业表述或组织形式。

特殊行业禁用词:金融类公司未获许可不得使用“银行”“信托”等字样。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上述冲突情形。企业名称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政务平台查询比对,确保合规。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