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的日常管理是维护商标专用权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规范使用管理
使用要求:商标注册后应在三年内尽快投入使用,避免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申请撤销。使用时应保持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识一致,包括文字、字体、颜色、比例关系等要素,不得自行改变商标样式。
使用证据保存:需要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等。证据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
二、商标信息变更管理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未及时变更可能导致无法收到商标局的通知,影响商标权利维护。
三、商标续展管理
续展时间: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应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期满后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未及时续展将导致商标失效。
四、商标许可与转让管理
许可备案: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许可类型包括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
转让手续:转让注册商标需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对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
五、商标监测与维权
日常监测:应定期监测市场上是否有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发现后应及时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
侵权维权: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可通过协商、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途径维权。行政投诉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司法诉讼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侵权人非法获利或商标许可费的合理倍数。
已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其他商品或服务分类项目上使用时,应及时申请补充注册,不得随意在未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商标,以免造成侵权或被他人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