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哪些公司类型有股东人数限制?

阅读:25 2026-01-22 09:39:03

在海南注册公司时,不同类型的公司对股东人数有不同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1~50人

一人有限公司:仅1个股东,但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1家一人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2~50人,海南自贸港允许灵活约定股权比例。

海南特殊政策:

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同股不同权”架构。

二、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股东:2~200人(需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上市后:股东人数无上限。

海南特色:

自贸港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试点“双层股权结构”(如科技企业创始人保留控制权)。

三、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GP):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LP):1名GP + 1~49名LP(有限责任),总人数≤50人。

海南适用场景

私募基金、投资平台常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如三亚QFLP试点企业)。

四、个人独资企业

股东人数:仅1个自然人(无法人股东)。

限制: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且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五、外资公司(海南自贸港特殊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股东≥2人(至少1名中方+1名外方),但海南自贸港允许外资独资(负面清单外行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2人,无国籍限制(海南鼓励外资持股科技企业)。

六、海南自贸港特有公司类型

离岸公司:

股东可为境外主体,人数按离岸注册地法律(如香港、开曼群岛)规定。

社团法人控股公司:

行业协会等社团法人作为单一股东(需民政部门登记)。

注意事项

股东资格:

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殊身份人员不得作为股东。

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可能被限制持股。

变更灵活性:

海南推行“极简登记”,股东变更可全程线上办理(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

海南 vs 全国对比

公司类型 全国通用股东限制 海南自贸港特殊政策
有限责任公司

  1~50人

允许同股不同权,外资独资(负面清单外)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2~200人 试点双层股权结构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需中方股东 负面清单外行业允许外资100%持股

提示:若股东涉及境外主体或特殊架构,建议委托海南本地律所设计合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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