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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5%所得税优惠通常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15%”政策。以下是企业版优惠的享受指南。
🏢 企业所得税15%:享受指南
1. 核心条件
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注册地: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分支机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必须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实质性运营: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并对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管理和控制。不能仅是“空壳公司”。
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比≥60%。
2. 适用期限
第一阶段:2020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 — 2027年12月31日。当前正处于此阶段。
3. 申报与操作
享受该优惠遵循“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原则,无需税务机关事前审批。
自行判别:企业根据上述条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
申报享受: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自行申报享受。
留存备查:将以下资料整理归档,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产业目录证明:主营业务属于鼓励类目录的说明,及收入占比≥60%的证明材料。
实质性运营证明:关于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在海南的说明及佐证资料(如合同、工资单、财务报表等)。
4. 分支机构处理
总机构在海南:仅将海南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含外地二级机构下设的三级机构)纳入15%税率范围。
总机构在海南外:仅海南的分支机构(不含外地二级机构下设的三级机构)可适用15%税率。
👤 个人所得税15%:享受指南
此政策针对高端和紧缺人才,指其来源于海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核心条件: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累计居住满183天。
属于海南省认定的高端或紧缺人才,或年度在海南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适用期限:政策已明确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 操作建议
自我评估:首先对照“鼓励类产业目录”和“实质性运营”标准,判断企业是否满足基本条件。
规范核算:准确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并规范留存好各类运营证明材料。
按期申报:在预缴和汇算时,正确填报减免税优惠明细表,即可享受优惠。
专业咨询:若业务复杂或存在疑问,建议提前咨询“海南税务”公众号、12366热线或专业财税顾问,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