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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选择标准
简易注销:“三无”企业:①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或已全部清偿。②无经营异常: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无股权冻结/出质。③无税务欠款:已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
一般注销(强制):不符合简易条件:有未结清的债务或纠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③ 存在分支机构未注销。④股权被冻结或存在动产抵押。
如果公司从未开过发票、从未经营、无任何欠款和纠纷,直接选简易注销;否则,必须走一般注销。
简易注销流程(约10-15天)
税务清税:登录“海南电子税务局”,办理清税并获取《清税证明》
在线公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或“海南e登记”填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示7天。
提交注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海南e登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即完成。
一般注销流程(约2-3个月)
清算组备案:成立清算组,在“公示系统”备案。
债权人公告:在“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公示45天。
税务清算:结清税款,处理资产,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公告期满后,提交清算报告等材料办理注销。
特别提醒
如果公司存在地址失联、年报未报、税务非正常等情况,无法直接简易注销。必须先解除异常(补报年报、补缴税款、变更地址),恢复“正常”状态后,才能申请简易注销。
税务前置:无论哪种方式,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拿到《清税证明》才能办理工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