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异议流程及费用

阅读:235 2024-07-22 16:13:00

天津商标异议流程及费用说明

一、流程

在天津,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商标异议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异议申请:

异议人应在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2. 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商标局将受理异议申请,并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3. 异议答辩:

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材料。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4. 商标局审查:

商标局将对异议申请和答辩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考虑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5. 决定通知:

商标局作出异议决定后,将向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发出异议决定通知书。如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如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将准予注册。

6. 后续救济:

如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异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费用

在天津,商标异议的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异议申请费和异议答辩费。

1. 异议申请费:

异议申请费为每件1000元人民币。此费用为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时收取,用于处理异议申请的相关事务。

2. 异议答辩费:

被异议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如需进行答辩,需缴纳答辩费。答辩费的具体金额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难易程度而定,一般在15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商标局或代理机构。

 

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为商标局官方收费标准,实际费用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而有所差异。因此,在提交商标异议申请前,建议异议人或被异议人详细了解相关费用和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以便做出合理预算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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