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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及费用说明
一、引言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当某一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或存在其他法定无效事由时,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以下是东方商标无效宣告的流程及费用说明。
二、流程
1. 准备材料
在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以支持其申请。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无效宣告的理由和依据。
证据材料:提供能够证明被申请商标无效的证据,如商标使用不当的证据、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的证据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 提交申请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向商评委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按照现行规定,商标无效宣告的官费为**750元/类别**。
3. 商评委审查
商评委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申请理由的合法性等。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商评委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4. 证据交换
在审查过程中,商评委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证据交换。证据交换是为了让双方充分了解对方的证据和理由,以便更好地进行辩论和准备。
5. 商评委裁决
经过审查和辩论后,商评委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做出裁决。裁决结果将在商评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6. 不服起诉
如果申请人对商评委的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三、费用
商标无效宣告的费用主要包括官费和可能的代理服务费。官费按照**750元/类别**的标准收取。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处理商标无效宣告事宜,还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根据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而定,具体金额需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请注意,以上费用和信息仅为一般性说明,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还需根据商评委或代理机构的规定和要求来确定。在进行商标无效宣告前,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费用情况,以便更好地准备和应对无效宣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