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

阅读:178 2024-07-31 15:43:47

广西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申请流程

商标撤三,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请求,要求撤销已注册但连续三年以上未实际使用的商标。以下是在广西地区进行商标撤三申请的主要流程:

1. 收集证据:首先,申请人需要收集并整理证据证明目标商标在最近三年内未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实际使用。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查报告、产品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财务报表、第三方出具的未使用证明等。

2. 撰写撤三申请书:根据收集到的证据,申请人需撰写撤三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依据以及所附证据清单。申请书应当清晰、准确地表达撤三请求的要点。

3. 提交申请:将撤三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其指定的受理机构。同时,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4. 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缴纳费用的情况。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补正。

5. 通知答辩:商标局审查认为申请初步成立的,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该商标在指定三年期间内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

6. 实质审查与决定: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申请人的反驳意见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7. 结果通知:商标局将审查决定通知申请人和商标注册人。若决定撤销该商标,商标注册人将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若决定维持该商标注册,则申请人的撤三申请失败

二、费用

广西地区进行商标撤三申请的费用主要包括官方费用,通常不涉及额外的地区性费用(除非有特定的政策或规定)。以下是关于费用的详细说明:

1. 官方费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收费标准,商标撤三申请的官费为每件申请人民币约500元(具体金额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动,请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该费用需直接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 代理费用(如有):若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还需支付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代理费用因代理机构的资质、服务水平及市场定价策略而异,具体金额需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通常,代理费用会包含申请准备、提交、跟进及必要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内容。

 

请注意,上述流程及费用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建议直接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其官方网站,以及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及时的信息。同时,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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