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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类运输旅行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指南
在商标管理领域,根据《商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如果某个注册商标(包括第39类运输旅行商标)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即“撤三”申请。以下是对39类运输旅行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的详细说明。
1. 准备申请材料
在提交撤三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详细阐述撤销理由及法律依据。
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使用情况证据:尽管直接证明对方未使用的证据较难获得,但申请人可以准备一些间接证据,如市场调查报告、销售记录缺失、广告宣传空白等,以支持自己的撤销请求。
如有委托代理,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2. 提交申请
准备好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交撤三申请:
线上提交: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使用电子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线下提交:前往商标局指定的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 缴纳费用
撤三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目前官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大致为1000元/类(具体金额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告为准)。费用缴纳方式一般支持在线支付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
4. 审查流程
商标局收到撤三申请后,将启动审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补正。
实质审查:对被申请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必要时会要求商标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
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商标局将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并可能向双方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5. 异议与听证
异议期:如果商标注册人对撤三申请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
听证程序:在特定情况下,商标局可能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双方陈述和提供证据,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案情。
6. 最终决定
经过全面的审查、异议处理(如适用)及听证(如需要)后,商标局将作出最终决定:
撤销注册:如果确认被申请商标确实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如果经审查认为撤销理由不成立或商标注册人已提供充分的使用证据,商标局将驳回撤三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提供虚假信息。
撤三申请涉及法律程序,申请人可考虑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审查周期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商标局工作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耐心等待结果。
以上是对39类运输旅行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及费用的简要介绍,供申请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