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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权利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依法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以及提供的服务项目,可申请商标注册以取得商标专用权。
事业单位:设有附属工厂或生产车间,能从事生产经销商品的事业单位,可申请商标注册成为商标权主体。
社会团体: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可申请商标注册。
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商标注册。
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合伙,可申请商标注册。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与商标有关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有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相关事宜的,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成为商标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