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可通过以下方式避免商标与商号相冲突:
- 提前检索商标与商号数据库:在申请商标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拟用商标是否已被注册,同时检索企业名称库,确保字号未被他人注册为商标。
- 同步注册商标与商号:在工商核准名称后1个月内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避免被他人抢注空窗期。
- 遵循“核心要素统一”原则:将商号核心部分(如“华为”)作为商标注册,覆盖主营业务及防御性类别(如第35类广告),形成一体化保护。
- 避免跨类别冲突:若商号与商标属于不同行业,可通过全类别注册核心商标,或通过《驰名商标认定》扩大保护范围。
- 法律程序解决冲突:若冲突已发生,可依据《商标法》第32条(在先权利保护)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权利,通过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