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办完个税汇算这些资料需留存5年

阅读:52 2025-07-18 09:10:28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结束,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单位,需将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自汇算清缴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主要有哪些资料需留存?一图梳理!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2.子女教育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继续教育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4.大病医疗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5.住房贷款利息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6.住房租金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7.赡养老人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温馨提示

纳税人及代办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办理2024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即至2030年6月30日)。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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