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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需按规范填写申请人信息、商标注册号、类别、联系方式等,若为共有商标需注明共有人信息。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或签字,电子申请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填报。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复印件;
共有商标:所有共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原件
用于证明商标专用权归属,办理续展时需提交原件。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授权文件(若委托办理)
若申请人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需额外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确认。
5.外文文件的中文译本(若有外文材料)
如申请书、委托书等为外文,需附经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内容须与外文一致。
6.其他补充材料
《网上申请确认书》:电子申请需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续展申请需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宽展期为期满后6个月,但需额外缴纳延迟费;
线上办理可通过商标局官网,线下可至商标注册大厅或地方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