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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投资公司(如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等)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多方面,助力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类企业15%优惠税率
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修订版)中的产业(如创业投资、QFLP基金管理、跨境资产管理等)。
在海南实质性运营。
适用条件:
优惠力度: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15%。
境外投资收益免税
海南企业从境外子公司或投资项目中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本性支出税前扣除
投资海南自贸港基础设施、高新技术项目的支出,可加速折旧或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端/紧缺人才15%封顶税率
在海南工作且年薪超过30万元的高管、金融人才、投资经理等。
需由海南企业认定并列入“高端紧缺人才清单”。
适用对象:
优惠内容: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免征。
股权激励税收优惠
海南企业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符合条件的可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纳税。
三、关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
进口自用设备“零关税”
投资公司进口用于主营业务的自用设备。
需列入《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自用设备清单》。
适用条件:
优惠内容: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投资公司可申请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如购置不动产、设备产生的进项税)。
四、海南特色金融投资政策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税收优惠
QFLP基金管理企业及合伙企业均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
境外LP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
政策亮点:
创业投资企业补贴
投资海南省内鼓励类产业项目,可按投资额5%申请财政奖励。
三亚中央商务区、海口复兴城等园区对备案的创投企业额外给予落户奖励。
海南本地奖励:
五、其他配套优惠
园区专项补贴
海口江东新区:QFLP企业最高500万元落户奖励。
三亚中央商务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备案奖励50万元。
跨境资金流动便利
投资公司跨境投融资可享受外汇登记简化、利润自由汇出等便利。
六、注意事项
实质性经营要求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在海南有实际办公、员工及业务流水,避免“空壳公司”。
动态政策调整
2025年海南全岛封关后,税收政策可能进一步升级。
七、操作建议
资质认定:通过海南省发改委或园区管委会申请“鼓励类企业”认定。
税务筹划:
合理利用“双15%”政策。
通过海南公司控股内地子公司,优化整体税负。
专业支持:咨询海南本地税务师事务所。
官方咨询渠道:
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
海南自贸港通过“低税率+简税制+自由便利”的组合政策,为投资公司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税务环境,建议企业结合业务布局提前规划。